各班级、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21级本专科生班级(团支部)。
2.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21级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
1.参与劳动教育实践工作积极主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学校、社会服务。
2.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团队关系,指导思想明确,安排活动周密,工作成效显著。
3.在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表现出色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寝室长、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二)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
1.开展活动紧扣学校劳动教育主题,内容丰富,成效明显,切实为广大师生服务并深受师生欢迎。
2.集体组织机制完善,指导老师明确,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实践主题突出,有创新点和亮点。
3.劳动教育实践注重实效,熟练运用校内外媒体、自媒体等广泛宣传推广实践内容与实践成果,受到相关媒体的重视并有相关报道或受相关良好评价。
4.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无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三、评选名额
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推报名额详见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成人网站
有12个优秀个人,2个先进集体名额)
四、材料报送
1.请于6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标题为“XX班级(团支部)或XXX劳动教育实践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申报集体:1.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申报表电子版(附件2,支撑材料需要附相关照片)、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申报个人: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支撑材料需要附相关照片)、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4)
2.学工部、校团委将根据各成人网站
材料报送质量酌情对先进个人(集体)名额进行增减。
五、工作要求
1.各成人网站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精心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做到学生人人知晓,推选能充分反映本成人网站
在劳动教育实践方面培养成果的大学生优秀典型。
2.各成人网站
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学生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校园内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郁氛围。
3.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