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压力,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的精神,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行政【2018】86号)的规定,现将本学期临时困难研究生补助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1)申请:研究生向所在成人网站
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不破坏表格样式),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要有相关证明);
(2)初审:培养成人网站
按学校文件规定进行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研工部审核;
(3)复审:研工部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临时困难补助研究生名单和补助金额。
(4)公示发放: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财务处发放。
三、工作要求
培养成人网站
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凡发现研究生提供虚假困难证明材料或夸大事实等不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临时困难补助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8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建工楼205办公室江萍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213123510@qq.com, 邮件主题标明“XX班级2019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2018】86.docx
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3:2019年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成人网站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