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学区:
为了奖励我校德智体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14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4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
1.5月14日前各学区将候选者名单(附推荐材料)送交学生处,独立成人网站
学生由成人网站
统一推荐,研究生由研究生部统一推荐;
2.5月19日之后学校进行联评,公示名单,发文。
学生处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