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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学生:
本学期的补考、重修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7]第23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学分,一学期达到10学分以上(含10学分)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给予学业警告。各学年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且门数达到6门以上(含6门)的,给予降级,编入下一年级管理。降级学生已获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总学分较其降级前所在年级专业已开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总学分相差少于20学分的,可提出复级申请,恢复学籍至降级前所在年级。
现将系统导出的拟定给予学业警告和降级的学生名单发送各成人网站
,请各成人网站
核实。核实后,于10月13日前作出处理意见,按上报模版填写报送教务处审批。已达复级条件的同学,可自愿提出复级申请,并于10月10日前向成人网站
提交申请表,经成人网站
审核后于10月13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审批。
同时请各成人网站
务必将学业警告和降级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做好有关学生工作,给予学业警告和降级的学生更多的帮助,提高和促进他们的学习。
教务处
2008年9月27日
注:建工成人网站
的学业警告及降级学生名单在建工教务办吕老师处。